表1: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和随机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调车灯显设备更新 |
数量、规模 |
套 |
|
规格型号 |
实施地点 |
XX车务段指定地点 |
||
计划投资 |
使用单位 |
XX车务段、XX车务段 |
||
技术 质量 要求 |
1.投标产品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 2834-2016)要求及《铁路无线调车灯显信息管理设备》(TB/T 3441-2016)相关功能、性能、技术条件、安全性能和其他要求,投标产品的机控器、区长台、调车手持台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敏感词]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上述2个标准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产品无线通信系统网络覆盖满足站场线路(含出站调车)作业需要(以场强测试为准)。 3.调车手持台支持调车计划无线传输功能,可接收调车作业计划。 4.机车控制器支持调车计划无线传输功能,可接收调车作业计划。具有自动钩分统计功能。 5.区长台具有调车计划无线传输功能。具有调车信令、语音、钩分统计数据上传功能。 6.须提供竞标产品xxx年1月1日以来(国铁集团范围内)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提供近年来国铁集团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的情况通报证明材料。 8.投标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核发,与机控器、区长台、调车手持台型号相符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
|||
验收 标准 |
1.各项指标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 2834-2016)及《铁路无线调车灯显信息管理设备》(TB/T 3441-2016)相关功能性能技术条件的规定、采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买卖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方法、期限及其他约定事项。 |
|||
验收 方法 |
1.为保证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技术规格要求,拟中标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采购结果公示后5日内提供测试设备到现场进行测试验证,如测试功能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将取消拟中标人资格。 2. 组织设备使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现场按技术标准联合验收。 |
|||
售后 服务 要求 |
1.交货期: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 2.交货地点:XX车务段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1年(包括调车灯显主体设备、附属设备、电池等),质保期内送修超过48小时必须提供替用设备。 4.安装调试: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人员培训:厂家在设备安装前组织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6.备品备件:免费赠送1套写频软件、技术指标测试软件及相关连接线. 7.应急服务速度:保证7*24小时响应,并提供本地化服务。 8.运输方案、应急预案: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费用。 |
|||
其他要求 |
无。 |
|||
相关附件 |
1.无线调车灯显系统技术规格书。 2.采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一览表(检测报告)。 3.《无线调车灯显设备使用手册》(含机控器、区控器、电台、充电器、数据存储器及软件等)。 |